高银主席潘苏通旗下公司因欠债 被高院判须赔偿内地商人8.12亿元
撰文: 张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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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银金融(0530)主席潘苏通去年遭到内地商人田伟出任董的公司Outstanding Management Consultation Limited(OMCL)入禀法院,向潘苏通及其全资持有的金鋑追讨本金及利息,涉及8.12亿元。高等法院今日(18日)裁定OMCL胜诉,金鋑须向对方赔偿8.12亿元;又下达廊令指若金鋑不同意判决,须立即支付由OMCL申请诉费的税项。
根据入禀状,金鋑在2020年5月向OMCL借取一笔为期3个月﹑年息30厘的5亿元贷款,由潘苏通任担保人,可是至同年8月未有如期裹款。其后OMCL﹑金鋑及潘苏通达成协议,将还款日期延至2021年1月9日或之前。至2020年12月9日,潘苏通开出3张支票予OMCL,金额合共6.48亿元,不过OMCL兑现时因相关银行户口内并无足够现金而弹票。
金鋑于2021年2月8月至去年1月期间,先后11次向OMCL偿还部份款项,涉及1.04亿元。原告未能收齐贷款及利息,因此入禀向金鋑及潘苏通追讨本金及利息合共8.12亿元,以及相关讼费及其他产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