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实及长建向合营企业出售应收款 公司﹕属内部资本架构重组安排
撰文: 张伟伦
出版:更新:
长江实业(1113)及长江基建(1038)两间公司的附属公司,向由两者附属公司成立的合营公司Sarvana,提供两者收取应收款项权利,有关代价会由Sarvana向两者发行新股支付。
待出资完成后,长江实业附属公司及长江基建附属公司,将分别持有Sarvana的65%及35%。
Sarvana将以认购价16.38亿欧元(约135.4亿元),向长江实业附属公司发行新股,以反映长江实业附属公司应收款项的公平市值。
同时Sarvana以认购价8.81亿欧元(约72.9亿元),向长江基建附属公司发行新股,以反映长江基建附属公司应收款项公平市值。
完成出资后,各出资人收取其各自应收款项的权利将在出资人,与Sarvana旗下的Lamarillo自动终结。各自应收款的应计利息仍须由Lamarillo到期支付予各出资人。Lamarillo为Sarvana的全资附属公司,而Sarvana为欧洲ista集团营运的全面综合能源管理服务供应商。在2021年Sarvana除税前利润为1.41亿元,税后亏损为2.32亿元。截至去年底,Sarvana经审核资产净值约为41亿元。
有助降低Sarvana负债权益比
长江实业及长江基建指出,各项出资均在Sarvana内部重组背景下与两者各自订立。出资可以改善Sarvana负债权益比率,从而为长江实业及长江基建各自提高长期及可持续回报。
长江基建执行董事暨财务总监陈来顺表示:“ista 是集团欧洲大陆业务组合的主要资产之一,持续为长江基建及长江实业提供理想贡献。今日公布之协议乃内部资本架构重组安排,旨在强化项目可带来之长期稳定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