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深港风投创投联动发展十八条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前海管理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香港财库局)在9月初共同发布《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关于支持前海深港风投创投联动发展的十八条措施》(“十八条”措施),见证《前海方案》推出一周年。
18条措施包括打造前海深港国际风投创投集聚区、方便深港跨境投资双向合作、支持做大规模集聚发展、打造深港联动发展良好生态环境。相信能促进深港金融及科技领域的创新合作,并推动深港风投创投联动发展。
在打造前海深港国际风投创投集聚区方面,前海管理局会在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提供80万平方米优质产业空间,作为人才、资本、法治以及孵化创业团队等综合服务,以吸引大型基金、国际资管机构、知名风投创投机构以及私募证券投资机构入驻,方便创新资本跨境流动及带动科创产业。
为方便深港跨境投资双向合作,前海管理局和香港财库局回应了业界对拓宽深港私募股权基金合作渠道的要求,推进香港有限合伙基金(LPF)与前海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试点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支持前海风投创投机构联动香港LPF开拓海外业务。同时改进前海QFLP试点工作,推出调整准入门槛、扩大投资范围、灵活配置项目等措施,目标是机构提交完整合格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联合会商。双方共同支持风投创投机构通过在香港交易所上市或发起设立特殊目的并购公司(SPAC)等措施开拓更多融资渠道,以促进深港私募股权投资市场联动发展。截至2022年7月,香港已有超过510个LPF成立,而截至2021年12月,前海港资QFLP管理企业122家,管理基金规模400亿元人民币。推动LPF及QFLP的衔接对对接,对香港及深圳金融业发展都有正面影响。
在支持大规模集聚发展上,前海管理局从落户奖励、租金补贴、集聚扶持、经营团队、投早投小投科技等方面全方位支持风投创投机构。连同深圳市上市级扶持政策、以及南山区或宝安区相关政策,最高奖励合共可超过5,000万元。前海管理局更推出人才奖励政策,按照在前海设立基金的管理费收入的4%、每年最高300万元为经营团队提供扶持。另外,前海管理局正争取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探索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跨境转让,及大力发展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并给予最高600万元扶持奖励,丰富风投创投机构退出渠道。
为打造深港联动发展产业生态,前海管理局将优化前海产业引导基金激励机制,将适度放宽出资规模和返投比例要求,并会与深圳市、南山区、宝安区产业引导基金建立联合尽调、联合投资等机制,以带动更多资本加大对深圳战略新兴产业等领域的投资力度。此外,前海会联合南山区、宝安区建立优质被投企业项目库,开展项目对接路演等系列服务,支持在前海举办具影响力的风投创投活动。
十八条措施展现深港两地政府支持私募及创投基金发展,发挥两地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双引擎”功能,这个既创新又突破的机制不单促进香港和前海在QFLP方面合作,也有助打造前海深港国际风投创投集聚区。笔者认为要促进大湾区科技发展,深港联动是十分重要,尤其是跨境科技融资上合作,帮助优质企业能够在大湾区做大做强。
(资料及相片由客户提供)
*以上专栏内容属前海管理局香港事务首席联络官、全港人大代表洪为民教授JP个人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