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解释近期创业板监管活动 称公开发售能建立公平有序市场

撰文: 何敬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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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称,创业板新股设立公开发售部分更能建立公平有序市场。(资料图片)

证监会就创业板首次公开招股活动发声明,就监管方针提供进一步指引,又解释最近的监管行动,是关注新上市的公司股份是否符合公开市场的规定。

根据证监统计,在2016年的45宗创业板上市中,有36宗为仅以配售方式上市,当中有30宗的股价于挂牌首日录得100%或以上的升幅,平均升656%,最高升2005%。这些仅以配售方式于创板上市的公司,首25名承配人持有的股权占配售股份总数的70.0%至99.6%。证监会解读统计数字称,创业板新股设立公开发售部分更能建立公平有序市场。

对于近日有多只新股上市前被叫停,证监会声明称,证监会对四个申请人延迟上市个案是否符合规定作出查询,主要着眼于导致股权过度集中的整体策略与配发基准,以及配售代理有否识别出潜在红旗信号所进行的“认识你的客户”程序,例如多组承配人共用同一地址及资金来源等。

而对于有公司上市半日就被勒令停牌,证监会声明指,原因是证监会觉得股份的交易可能不存在一个公开市场,认为暂停股份交易对为该公司的股份维持一个有秩序和公平的市场是有需要或合宜的,以及为维护投资大众的利益起见或为保障投资者应暂停股份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