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监局“代客户进行采购服务及防止围标”守则4月22日刊宪

撰文: 黄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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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物监局)的《代客户进行采购服务及防止围标》操守守则周五(22日)会刊宪生效,并制订相关“良好作业指南”,让持牌物业管理(物管)公司及物管人牌照持有人可更有效及专业地按操守守则内所列明的各项指引进行采购工作,当中包括在采购过程中,应防止出现围标等反竞争行为,以及避免潜在供应商/投标者之间不必要的沟通。

物监局主席谢伟铨表示,该局希望透过制定守则及指南,就进行采购及防止围标为物业管理业界提供清晰的实务指引,从而确保采购的物品或服务“物有所值”,保障业户的权益,防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不当行为,例如偏袒个别投标者、围标或其他反竞争的合谋行为等情况,并减少日后业户、业主组织和物管公司之间的纠纷及争议。

另外,监管局已就制订此操守守则及相关“良好作业指南”咨询物管业界、业主组织、民政事务总署、竞争事务委员会、廉政公署及消费者委员会的意见并适当地将有关意见反映于操守守则及“良好作业指南”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