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汇局为改革会计专业咨询业界 拟四季度实施新规管制度
撰文: 黄文琪
出版:更新:
财务汇报局发布有关进一步改革会计专业的沟通及咨询文件,旨在详细解释局方监管原则及拟议方案,确保在有效纪律处分制度下所拟议的政策符合公众期望,咨询至5月4日结束。
新规管制度预计将于今年第四季度开始实施,届时财汇局将成为本港会计专业的独立监管机构,并更名为“会计及财务汇报局”(会财局),并将获赋予处理执业单位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注册事宜;向注册会计师发出执业证书;执业单位的查察;调查专业人士(即注册会计师和执业单位);及纪律处分专业人士等监管权力。
财汇局纪律处分部主管梁惠珊指出,做法已经参考其他香港金融监管机构,认为可以令纪律处分事宜可便捷、透明处理,而受规管者视可向独立裁决机构全面聆讯、向上诉法庭提出上诉。
梁惠珊续称,新规管制度下,就每项失当行为,公众利益实体(即上市公司)核数师及注册负责人的罚款上限为1,000万元,或所获取的利润或所避免的损失的3倍。非上市实体核数师就会按“专业人士”处理,罚款上限为50万元。任何纪律处分都会考虑案件性质和处分相称度。
财汇局主席黄天祐表示,进一步改革能使香港的会计专业规管制度与国际接轨,改革不单能提高监管效率和确保一致性,亦有利促进会计专业的可持续发展,都是巩固香港作为具竞争力的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的关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