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禁追租 陈茂波称针对大业主及地产商 有措施援助小业主
撰文: 许世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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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于新一份预算案中提出,立法禁止业主对指定行业的欠租商户采取法律行动,为期3个月,最多可再延长3个月。他在一个电台节目中表示,措施目标非小业主,而是大业主和大地产商,因此会有措施协助小业主。
他称,计划通过百分百担保贷款计划,通过银行垫支最多3个月租金予小业主,不超过10万元,亦不收取利息,还款期长,同时金管局亦会发通告予银行,业主受措施影响出现还款款困难时,银行要给予支持。
至于有长者业主表示,每月依靠8000多元租金过活,并无领取生果金。陈茂波表示,不准追租仅属短期措施,业主有困难的话主亦可考虑先动用租客预缴的两至三个月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