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终身禁止刘天祐重投业界

撰文: 张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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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终身禁止刘天佑重投业界。他是渣打银行(香港)前客户经理﹑大华继显和(大华继显期货)的前执行交易员。

在证监会采取上述行动前,刘天佑先后在2018年5月及2020年9月被法院根据《防止贿赂条例》及《证券及期货条例》定罪。

2018年5月,刘天佑因向一名同事提供1,000元以作为开立两个客户帐户的回报,被粉岭裁判法院裁定罪名成立。刘在案发时负责为渣打银行招揽新客户及推销投资产品。

2020年9月,刘天佑因向证监会提供虚假资料且没有及时就须申报事件向证监会申报,被东区裁判法院裁定罪名成立。

鉴于刘天佑被判刑事罪名成立,证监会认为他并非获发牌或注册进行受规管活动的适当人选。

本个案由金管局转介证监会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