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监就华晨集团多项违法行为 处罚5360万元人民币
撰文: 张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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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监就华晨集团以虚假文件骗取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核准等多项违法行为,作出5,360万元(人民币‧下同)罚款;另对时任董事长祁玉民等相关人员,作出8至60万元不等罚款。
据《决定书》华晨集团存在违法事实,包括披露的2017年﹑2018年年度存在虚假记载,华晨集团以虚假串报文件骗取公开发行债券核准;华晨集团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披露文件虚假记载;华晨集团银行间债券市场讯息披露违法,未有按规定及时披露有关讯息。
有关行为导致华晨集团虚增2017年盈利约8亿元,2018年虚增18亿元盈利;经调整后,华晨集团分别于2017年及2018年亏损3亿元及1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