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券商就投资识别码制度转移客户资料 须先取明示同意

撰文: 张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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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决定落实俗称港股“实名制”的投资者识别码制度,证监会向中介人发通函,指在香港投资者制度及埸外证券交易汇报制度下,向港交所(0388)及证监会转移个人客户的个人资料时,就取得相关客户的明示同意而须遵从的规定。

有关同意可透过经签署的纸本确认书,或以电子方式(例如可包括即时通讯应用程式),或透过电话取得。

证监会指出,投资者识别码制度及场外交易汇报制度,分别暂定于2022年下半年及2023年上半年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