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茂波:使用消费券不存最低消费要求 不容额外收费

撰文: 刘绍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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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消费券已发放逾一周,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今(8日)在网志表示,于走访商场时有职员指部份消费者近日的消费态度明显“疏爽”,有些更是加码消费。陈茂波认为,消费券的目的除了提振经济、支持就业外,另一目的就是希望透过消费劵推动电子支付能够广泛应用及发展,为本港数码经济转型打稳基础。

上月底四大支付平台新增逾220万个帐户

陈茂波引述最新数字指,截至7月底(即消费券发放前夕),四家储值支付平台合共新增超过220万个消费者帐户,并增加逾4.8万接受电子支付的商户。他续指,是次消费券计划让市民选择切合自己储值支付营运商,除了提升支付平台之间的竞争,他更期望储值支付工具营运商未来会继续降低收费及改善服务质素,以扩大客户群。

陈茂波又指,消费券发放以来,市场上绝大部份的电子支付交易都大致畅顺。不过,在推行初期难免出现一些须关注或处理的情况。他举例指,少量消费交易出现支付或交易处理方面的问题,消费者委员会已注意到此情况。他呼吁市民“在任何时候也要做精明的消费者,面对商户的不同优惠时要留意相关条款,按个人需要及喜好作考量,最重要是货比三家、格价睇单;精明消费、享受优惠。”

首付消费劵8月14日截止登记

他强调,使用消费券购物或购买服务,当中“不存在最低消费要求,也不容许额外收费”。若有商户违反规定,储值支付工具营运商或消费者委员会等将作出跟进。他重申,消费券计划的截止登记日期为本月14日(即本周六就截止),未登记的市民可尽快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