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首周已录逾480万个登记 陈茂波回应三大疑问

撰文: 刘绍兰
出版:更新: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今(11日)发表网志称,消费劵计划开始接受登记至今,已录得逾480万个申请。不过,陈指消费券计划始终是一项新举措,涉及七百多万名市民、十多万商户,系统既要方便亦要安全,要容许大额购物更要鼓励小额消费,市民也需要时间理解系统的设置与要求。

陈茂波续指,注意到部分市民对计划提出三大常见问题,他有以下解答。

一) 消费劵计划已完成登记,也有参考编号,但为什么还未收到有关登记结果的短讯通知?

市民在递交登记后,首先会收到短讯,确认系统已收到你的登记并正进一步处理。

以电子方式完成登记后,会在约一星期收到有关登记结果的短讯通知。以书面方式登记的市民,则会在交表后约两星期收到有关登记结果的短讯通知。由于登记人数多,系统需要时间处理。请避免重复递交登记,以免令登记的处理时间延长。

二) 进行电子登记时,选择了填写电子登记表格并上载身分证复本作身份认证,为何不能在递交电子登记表时一并上载身分证复本?另外,在递交电子登记表格并取得登记参考编号后,尝试上载身分证复本,电脑系统竟显示没有相关登记纪录,原因为何?

登记人如果选择以上载身分证复本作身份认证,须按萤幕提示在递交电子登记的24小时后,才可到消费券计划网站进行上载。就此,政府会发出提示短讯到登记人提供的手机号码。此举是为了有效分流网络流量,让市民进行上载时系统有充裕的容量处理。

值得注意,在上载身分证复本前,市民的有关登记是未完成的。市民若尝试提早上载身分证复本,系统会显示没有相关登记的纪录。其实,对选择以上载身分证复本作身份认证的登记人来说,只需在收到短讯后才上载身分证复本,便可迅速顺利完成有关登记程序。

三) 消费券计划的“在港居住”要求

计划下“在港居住”的要求是登记人须于2021年6月18日之前的两年期间曾经在港。换言之,如果登记人在2019年6月18日至2021年6月17日期间曾经在港,即使只是一天亦符合要求。

若登记人这期间内不曾在港,但符合特定原因,例如境外升学、企业派驻境外工作,又或是福建/广东养老计划的受惠人等,亦符合有关要求。

政府会就此作抽查,部份市民可能已收到以特定号码852 5567 3873发出的短讯,须核证其符合“在港居住”的要求。他们可按短讯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络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然后以电邮、亲身或委托他人向该会计师行递交所需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