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与财汇局签备忘录加强合作 日后相互转介投诉及个案
撰文: 詹咏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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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0388)旗下联交所与财务汇报局(财汇局)今日(8日)签署了新的谅解备忘录,进一步加强双方合作,以确保上市实体的财务汇报及其核数师的质素。
新的谅解备忘录取代2007 年签署的谅解备忘录,旨在促进联交所与财汇局,根据《财务汇报局条例》就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监管以及上市实体遵从财务汇报监管规定方面,更有效合作。双方主要合作模式包括就共同关注的个案进行联络、协调及合作,相互转介投诉及个案,交流及使用资讯,以及相互协助。
为确保监管工作协调得宜,联交所和财汇局亦同意,在制定和发布可能为对方的监管职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政策或指引时,知会对方。
香港交易所联席总裁及首席营运总监戴志坚表示:“审计及财务汇报在推动上市公司良好企业管治中的角色举足轻重。此次谅解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联交所与财汇局更紧密的合作,突显了我们致力确保上市公司财务汇报及审计质素的决心,有助巩固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财汇局行政总裁马力(Marek Grabowski)表示:“谅解备忘录为财汇局和联交所建立了一个联合及互补的合作框架,集合双方的监管力量,透过高质素的财务汇报,加强对投资者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