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协鑫接港交所复牌指引 须就核数师函中关注事项作独立调查

撰文: 张伟伦
出版:更新:

自上月初起停牌的保利协鑫(3800),指出收到港交所(0388)的函件,载有相关复牌指引。

港交所于函件中,指出针对核数师在核数师函中提出的关注事项进行适当的独立调查,当中包括将包对工采建合约的商业合理性,包括但不限于就工采建合约作出的预付款的真实性,及公司管理层向核数师披露的资料进行的调查,评估对公司业务运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披露调查结果和影响,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

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刊发所有未完成财务业绩,并解决任何审核修订。

证明遵守上市规则第13.24条,即公司经营的业务,不论由其直接或间接进行,须有足够的业务运作,并拥有相当价值的资产支持营运,以保证公司证券得以继续上市。

公布所有重要资讯以供公司股东及投资者评估公司状况。

根据上市规则第13.24条,公司须按季度公布其发展更新,包括以及其他相关事项,包括业务运作﹑其复牌计划,当中详细说明已采取及拟采取行动,以符合复牌指引并恢复买卖。复牌计划必须在计划的每个工作阶段,均附有明确时间表,以期能够达到复牌指引要求,并在可行情况下尽快恢复股份买卖,无论如何应在18个月期限届满前复牌。实施复牌计划的进度并满足复牌指引,及复牌计划任何重大变更的详细资讯,及若发生延迟的情况,该延迟原因及影响。

6月底前公布首份季度更新

公司指出首次季度更新为今年6月30日或之前公布,并从该日至复牌前,每3个月公布一次。公司会在适当时候,就上述事件作进一步公告。

公司指出,公司及特别委员会正继续积极考虑聘请一家具资格进行独立法务核查的独立会计事务所,就核数函中提出的问题提交一份核查结果报告。将予聘请的独立会计师事所将回应联交所的函件中载列有关复牌指引的要点。

公司会继续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