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晨中国延迟发去年全年业绩
撰文: 张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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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9时起停牌的华晨中国(1114)宣布延迟发表2020年度业绩。公司指出由于需要额外时间落实去年年度业绩,包括厘清有关涉及公司一间附属公司若干未经授权担保,及因而导致其涉及法律程序的资料,因此该年度业绩公布将会延迟发表。
公司指出董事会知悉延迟发表有关2020年业绩公布,将构成不符合上市规则第13.49(1)条,一直与核数师商讨,董事会与公司管理层亦正尽力协助并配合核数师,以于切实可行情况下尽快备妥去年年度业绩。
公司指出上市规则13.49(3)条规定,发行人如未能按上市规则第13.49(1)条及13.49(2)条公布其初步业绩,必须根据尚未与核数师协定同意的财务业绩而提供其业绩。董事会经过考虑认为现阶段不适宜就去年年度业绩,发表未经审核管理账目,原因在于未必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务表现及状况。
公司指出会在适当时候另行发表公布,通知其股东2020年度业绩之预期发表日期。
公司又指出,由于需要额外时间落实去年年度业绩,因此原订举行的董事会会议,将押后至将由董事会厘定之另一日举行。公司将继续与核数师合作,切实可行情况下尽快完成审核工作,并将于适当时候另行发表公布,通知公司股东董事会会议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