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罚中顺证券200万元 因保证金贷款政策及手法有缺失

撰文: 张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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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中顺证券期货作出谴责并处以罚款200万元,原因是该公司在保证金贷款政策及手法方面犯有缺失。

证监会亦暂时吊销中顺负责人员兼核心职能主管沈振伟的牌照,为期五个月两星期,由2025年5月8日起至2025年10月22日止。

证监会经调查后发现,在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中顺未有充分记录其保证金贷款政策,亦无严格执行某项规定 ── 在订定客户的信贷上限时须以证明其收入净额或资产净值的客观凭证作为参考。该公司亦未有规定管理层在豁免遵守保证金贷款政策时须辅以书面解释。

上述中顺的缺失构成了违反《操守准则》的规定。

中顺违反《操守准则》规定

证监会认为,中顺的缺失乃归因于沈振伟没有履行他作为中顺负责人员兼高级管理层成员的职责。

证监会在决定对中顺及沈振伟采取上述纪律处分时,已考虑到所有相关情况,包括:中顺及沈振伟曾于2021年因中顺在处理现金存款及第三方资金转帐时没有遵守有关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监管规定而被证监会处分;

沈振伟于2009年在担任另一家公司的负责人员兼高级管理人员时,因没有适当并密切监察客户的交易活动而另遭证监会处分;

中顺已采取补救措施,并改善其保证金贷款手法;中顺及沈振伟在解决证监会提出的关注事项方面表现合作;及中顺的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