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罚盈透证券420万元 因处理客户资产违监管规定

撰文: 张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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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谴责盈透证券并处以罚款420万元,原因是该公司在处理客户资产方面违反监管规定。

证监会的调查发现,在2017年12月3日至2020年10月23日期间,盈透证券依赖7,911名客户已届满的常设授权,并依据证券借贷协议将他们于港交所上市的证券借出。事件源于盈透证券发生程式错误,以致在关键时间内没有向这批客户发送常设授权续期通知。

盈透证券的缺失违反了《证券及期货(客户证券)规则》(《客户证券规则》)及《操守准则》。

证监会在决定采取上述纪律处分时,已考虑到所有相关情况,包括:盈透证券就其违反《客户证券规则》的情况采取了补救行动,并自行向证监会汇报事件;盈透证券的行为并非蓄意,且并无证据显示有客户因而蒙受损失;及盈透证券在解决证监会的关注事项及接受其调查结果和纪律行动时表现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