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总会吁维持新股公开认购 最多回拨至5成上限

撰文: 张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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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0388)现正就新股定价机制咨询,当中包括提出改动公开发售部分高倍数超购的回拨机制。香港证券及期货专业总会向港交所提交的意见认为,应维持现行最高5成的回拨机制,以保障散户投资者的分配份额。

该会认为原有的回拨机制能够防止市场操纵行为,确保IPO的公平和透明度。如果取消或削弱回拨机制,可能会导致股份过度集中于少数机构投资者手中,增加市场操纵的风险。

目前,港交所的新股回拨规定为公开认购倍数在15至50倍之间,占比可由10%提高至30%;超过50倍但低于100倍,比例增至40%;若超过100倍,则提高至50%。

证券期货总会在意见中回应指出,虽然强制回拨机制可能减少配售部分的分配份额,但独立机构投资者有可能因为未获分配最初希望认购的股份,转为持续在二级市场购入相关股份,从而进一步支持新股上市后股价的表现及活跃程度。该会亦不同意建议至少50%应分配予建簿配售部分的机构投资者。

该会认为应保留现有6个月新股禁售期,原因是基石投资者通常是对公司长期价值和发展有重要信心的投资者,他们的参与能为市场传递积极讯号,吸引其他投资者。

同意降低AH上市股份H股占比

至于港交所今次咨询其他建议,包括以本港上市股份计公众流通量,以及下调AH上市股份的H股部分最少占15%已发行股本的规定等,证券期货总会表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