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穆长春:数字人民币完全匿名是不可行

撰文: 韦颖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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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媒体报道,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在2021年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中表示表示,央行数字货币可以匿名的前提是风险可控,要保持到对犯罪行为的打击能力,所以央行数字货币完全匿名是不可行的,总之数字货币如果无法满足反洗钱、反恐融资、反逃税等的设计,将被一票否决。

穆长春指出,数字货币如果只保护市民私隐而忽略打击犯罪的能力,会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如果过于强调匿名,数字货币或会被犯罪分子盯上,变成黄赌毒的非法交易工具。

他续称,数字人民币是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可控匿名是数字人民币的重要特征,一方面体现了其M0的定位,保障公众合理且匿名交易和个人资料保护的需求;另一方面,也是防控和打击洗钱、恐怖融资、逃税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金融安全的客观需要。

数字人民币的使用。(资料图片)

另外在数字支付的实际情况上,他补充,在前期试验期间,数字人民币钱包可开立子钱包的设计,能保证使用者核心讯息的隐私保护,为现行支付工具中等级最高。而支付时,使用者的支付讯息将被打包进行加密处理,用子钱包的形式推送到电商平台,所以平台是无法得知使用者的个人讯息。

穆长春表示,数字人民币与银行账户松耦合(Loose coupling)系统,可在技术上实现小额匿名。钱包采用了分级分类的设计,据“认识你的客户”(KYC, Know your customer)系统,不同程度会开立不同级别的数字钱包,满足公众不同支付需求,他强调,“这样设计的考虑是一方面满足公众合理隐私保护需求,另一方面要防范大额可疑交易风险。”

数字人民币的宣传。(央视微博)

近日发布的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表明,要稳妥推进数字货币研发;积极参与资料安全、数字货币、数字税等国际规则和数字技术标准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