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汇局调查康宏核数师 马时亨:引证了我之前的疑虑
撰文: 张伟伦 詹咏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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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汇报局今天展开了就康宏控股(1019)2017、2018和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调查。康宏于2021年2月18日发布了由中汇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之上述三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港铁(0066)前主席马时亨接受《香港01》访问表示,留意到财务汇报局今天展开了康宏财务报表审计的调查,对此表示欢迎。其中,财汇局称康宏委聘的核数师中汇,对账目发出保留意见,并不足以反映公司的情况之严重性。马时亨认为是引证了他之前的疑虑,“我之前都多次提及公司管治情况有问题,今次财汇局作出调查,证明康宏资产质素存疑,实际情况比我想像中差,希望其它监管机构会继续跟进。”
康宏发言人表示:“康宏知悉财汇局的公布,相信核数师会全面配合。”
康宏财报于早前发布财务报表内的附注亦指出,公司情况存在重大不明朗因素,可能对公司的持续营运能力造成重大疑虑。
财汇局调查康宏过往三年财报审计
财汇局表示,中汇对于相关年度的财务报表发出保留意见,这意味着除特定的例外情况外,中汇确认相关年度的财务报表已按照适用的财务汇报要求妥为编制。中汇表示受多种例外情况影响,因而无法取得必要证据以发出无保留意见。
若此类例外情况的未知影响可能是重大及广泛的,核数师并不允许发表保留意见。相反,他们须退出审计或在审计报告中表明他们未能对财务报表表示意见(即无法表示意见),因为在该情况下,发出保留意见并不足以传达情况之严重性。
财汇局又指出,如果例外情况的影响不限于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目或项目,或代表财务报表的很大部分,便会定义为广泛的影响。
财汇局在考虑了中汇所描述的例外情况的性质和程度后,认为有理由对中汇、项目合伙人及项目质素监控审视员作出调查是否或可能就康宏的2017、2018和2019年财务报表发表适当审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