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集团到底是主动还是被动煞停上市? 上交所这样说!
撰文: 翟梓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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蚂蚁集团(6688)中港两地暂缓上市,根据上交所最新发表的回应,指出蚂蚁集团与主承销商据实际情况,决定暂缓上市。
上海证券交易所今日就蚂蚁集团暂缓发行回应记者提问,称蚂蚁集团决定暂缓发行拟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股票,是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上交所尊重并支持该决定,将与有关方面一起协助做好退还认购资金等工作。
上交所回应又提到,在蚂蚁集团上市前发生的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约谈,及近期金融科技监管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对蚂蚁集团业务结构和盈利模式产生重大影响等情形下,上述决定的作出是对市场和投资者负责任的做法。
不过,回顾当日上交所上载的公告,说法似乎有点不同,其中上交所一段文字提到。
“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六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条等规定,并征询保荐机构的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暂缓上市。你公司及保荐人应当依照规定作出公告,说明重大事项相关情况及你公司将暂缓上市。本所将与你公司及保荐人保持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