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扶贫小额信贷还款期限可延至明年3月底

撰文: 韦颖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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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有关政策的通知》,对扶贫提出六项举措,包括有增加信贷支援对象、续贷、延迟还款期等,并强调继续全面脱贫工作,要“攻坚目标”。

第一、进一步坚持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明确在脱贫攻坚期内(今年12月底前),签订扶贫小额信贷合同,在合同期限内各项政策保持不变。

第二、进一步扩大扶贫小额信贷支援对象,将返贫监测物件中具备产业发展条件和有劳动能力的边缘人口,纳入扶贫小额信贷支援范围内。

第三、进一步延长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还款期限,对于今年1月后到期、又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贫困户,在延长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基础上,将还款期限进一步延长至明年3月底。

第四、进一步满足扶贫小额信贷需求,坚持以乡镇为单位不断完善扶贫小额信贷主责任银行机制,实行名单制管理,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要应贷尽贷。

明确做好风险补偿启动条件及流程

第五、进一步做好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工作,持续完善风险补偿机制,明确风险补偿启动条件及流程。

第六、进一步加强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及协调各级银行保险监管部门、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扶贫部门。

银保监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通知》的贯彻落实工作,充分发挥扶贫小额信贷作用,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