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树清:完善公司治理是金融企业改革的重中之重
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内地《经济日报》撰文,发表名为《完善公司治理是金融企业改革的重中之重》的文章。文章指出,内地不少金融机构都具有外部性强、财务杠杆率高、信息不对称严重的特征,只有规范公司的治理结构,依法清理规范金融企业股权关系,才可令企业形成有效的自我约束。郭树清指出,深化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必然进行许多兼并重组,但社会资本占主体的格局不会改变。
文章称,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银行业和保险业公司的治理改革虽有取得积极成效,但郭树清亦指出,经营发展模式需不断优化,银行业需更重视和应用资本约束,包括现代经营理念,经济资本、经济增加值和经风险调整后的资本回报率。而保险业要加快实施以风险为导向的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由重规模的增长向重质量的效率转型。
做好农商行及农信社改革及整顿
另外,金融管理部门需配合各级地方政府,做好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的改革和整顿工作;按照依法合规、分类处置、稳妥推进的原则,有序地处置存量不合规的股权。
就股权管理方面,在中小银行和保险、信托公司当中,大股东操控、内部控制及较普遍的行政干预现象,是最突出的不良案例。郭树清表示,股权结构要实现多元化,要推动形成由国有股东、机构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共同持股的多元化股权结构。
在清理规范金融企业股权关系方面,要通过大股东减持、增资扩股、扩大开放等方式,引进注重机构长远发展、资本实力雄厚、管理经验丰富的战略性股东。
郭树清强调,要严格规范股权管理、审查股东资质、有效识别主要股东,以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和最终受益人,以提高股权透明度,并进一步规范股权质押、股份转让等行为,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严格约束控股股东行为,防止控股股东不当干预机构经营,侵犯中小股东利益。
完善风险管理相关制度框架
风险管理方面,郭树清指出需完善相关制度框架,要完成覆盖各种重要风险的控制指标体系,实行对风险识别、计量、监测、控制等方面的统一管理,建立前中后台“三道防线”的运行模式;坚持审慎的会计准则,动态调整资产风险分类,对风险分类存在争议的按“就低原则”处理,并按照最严的标准足额提取拨备。
郭树清表示,完善公司治理是金融企业改革的重中之重,要依法清理规范金融企业股权关系,“公司治理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对现代化的银行保险机构而言,完善公司治理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