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罚国泰君安2520万元 称该行曾干犯多项内部监控缺失及违规

撰文: 张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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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谴责国泰君安证券(香港)并处于2.520万元罚款,原因与该公司曾干犯多项内部监控缺失及违规事项,当中涉及打击洗钱﹑处理第三者资金转帐及配售活动﹑侦测虚售交易易及延迟汇报。

证监会调查发现,国泰君安在2014年3月至2015年3月期间,为其客户处理15,584笔,合共375亿元第三者存款或提款时,并无采取合理措施,确保设有合适保障以降低洗钱及恐布分子资金筹集风险。

纵使有预警迹象显示,部份第三者资金转帐属异乎寻常或可疑,但该行并无充份地监察其客户的活动,对有关资金转帐适当审查,及识别可疑交易共及时向联合财富情报组报告。

未有侦测到590宗潜在虚售交易

证监会又指出,国泰君安在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期间,担任一家香港上市公司全球配售代理时,并无采取合理步骤,以确定客户的认购申请与该行对有关客户的背景及资金来源的认识是否相符,并有怀疑的理据时作出适当的查询。当局又指出,5名客户用于认购该上市公司价值2,880万元股份的资金,是由同一名第三方存入他们各自客户帐户内,而有关金额远超他们自行申报的资产净值。

证监会又指出,国泰君安在2014年1月至2016年7月期间,未能及时侦测到590宗潜在虚售交易,原因是该公司缺乏足够书面交易监察程序或指引,以及交易模式监控系统出现技术故障。

尽管国泰君安在2016年7月察觉到210宗,因系统故障而未能及时侦测到的潜在虚售交易,但直至7个月后,该行才向证监会汇报该210宗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