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传媒﹕黎智英从本月25日起调任为执行董事

撰文: 张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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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传媒(0282)创办人黎智英,从今日起调任为主席兼执行董事。

壹传媒于公告内指出,黎智英为公司创始人及控股股东,于2018年2月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及非执行主席。于1999至2014年,出任执行董事及主席。黎智英于1990年进军印刷媒体业务,创办壹周刊,并推出其他杂志,及进军台湾市场。

公司又指出,黎智英被控于2019年8月31日参与未经授权集会,并于2019年8月8日及2019年10月1日,组织和参与未经授权的集会,而违反公安条例,有关案件已于今年5月5日及18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审理,并将于2020年6月15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作进一步审理。黎智英亦被指于2017年6月4日的一个活动中,恐吓一名记者,而违返刑事罪行条例,该审判将于今年8月19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进行审理。

该公司指出,与有关指控并无关系,又指出董事会相信,该等指控不会对公司营运及财务状况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