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非鱼专栏】夫妻“甩名”疫市捞第二层楼 留意按揭保险中伏位

撰文: 子非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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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肺炎肆虐下,本地物业出现轻微减价潮,吸引本身持有一层物业的业主出手买第二层楼,财务上透过“甩名”及“转按”的操作来进行。星之谷首席顾问子非鱼将于本文详细阐释及分享新例下的中伏位。

所谓转按,即是业主将原有按揭计划由A银行转到B银行,例如本身业主层楼值700万港元,在A银行供剩350万港元按揭余额,即按揭成数为五成;现时业主想到B银行重新申请六成按揭,获批核贷款额为420万港元,意味套现近70万港元。

而这笔70万港元资金,业主并不能直接用作首付去买楼,因为本身持有一层楼,再买第二层楼需要缴交15%从价印花税(Double Stamp Duty,DSD),故此必须将这笔钱交予作为首置客的配偶或家人去买,才能避开这个辣税。

值得注意的是,以往600万港元以上物业,转按最多只能够借六成按揭,以上述700万港元楼为例,最多只能够借420万港元,归还按揭余额后,能套现资金相当有限。

疫情扩散下,本地物业出现轻微减价潮,转按投资第二个单位是良机?

金管局去年放宽按揭保险成数

不过,自从去年金管局放宽按揭保险成数后,便出现了新玩法。举例夫妇以联名方式持有一层物业,即各拥有一半业权,若果丈夫可将其部分权益全数卖给妻子(俗称“甩名”),便能回复首置客身份,就算丈夫再买楼亦毋须缴付15%印花税。

而妻子100%拥有物业后,可以重新到新银行申请按揭计划(即转按),提高按揭成数并套现。根据去年放宽按揭保险成数新规定,甩名最多可以达物业价值八成。

举个实际例子。陈氏夫妇3年前买入一层500万港元物业,各自拥有一半业权,当时申请八成按揭,按揭贷款额为400万元;3年后供剩380万元,而楼价亦升至700万元。

这时候,陈生可以将其一半业权经律师以买卖方式售予妻子,回复首置客身份;妻子则将这层700万港元的物业转按申请八成按揭,获得560万港元贷款额;归还380万港元原有按揭余款后仍能套现180万港元。

回复首置客身份的陈生,便能够用妻子转按获得的180万港元买第二层楼,假设心仪物业是450万港元,这笔180万港元足够作四成首付之用,毋须缴付15%从价印花税;计及妻子持有第一层楼,两夫妇便能展开“储砖头”之路。

一层变两层财技上的限制

有业主可能会问,陈生能否用该笔180万港元买更贵的楼,例如900万港元物业?因为去年放宽按揭保险成数后,1,000万港元以下物业最多可借八成按揭。

答案是不能,原因是申请八成按揭首要条件是要“自住用途”,由于妻子本身已经有一层楼申请八成按揭,陈生又以“自住用途”名义再申请八成按揭,则显得相当不合理,因为两公婆理论上应住同一居所,而居所理应只有一层。

想要申请按揭保险,就要识计数。

就算解释第一层楼是给其他家人居住,这个解释亦不获审批按揭保险的按证保险公司所接受,因第一层正在享用了高成数按揭,需要自住。

如果第二层楼真的想申请八成按揭,唯有当初第一层物业转按时只申请六成,按证保险公司才会接受,原因是他们只接受夫妇一层物业以“自住用途”申请按揭保险。按上述例子,陈太转按申请六成获得420万港元贷款额,归还380万港元原有按揭余款后只能套现40万港元,再借九成按揭买楼,亦只能买价值400万港元的物业。

如果持有联名物业的不是夫妇,而是母子,事情就好办。原则上按证保险公司同意母子可以分开自住,各人持有一层经高成数按揭买入的物业便说得通。“甩名”转按套现获得180万港元后,可以借八成按揭买900万港元楼。

结论是,金管局去年放宽按揭保险成数后,夫妇联名物业“甩名”后再转按,一层楼变两层楼的财技方式较以往容易,但两层楼只可以其中一层申请高成数按揭,业主要懂得取舍,计算那种做法较为可行。

现时最佳按揭计划为按息2.5%,总回赠1.8%-至1.9%,但回赠需扣减贷款额。

作者子非鱼为星之谷首席顾问,现于多份报章及网上平台撰文,著作《按揭达人》,涉足地产买卖及按揭、移民顾问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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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涉及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