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诚:针对新型冠状病毒 予保单持有人额外保障
撰文: 何敬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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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诚保险宣布,今日起于推出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特设的额外保障及相关措施,于2020年1月23日至4月30日(“保障期”)期间,所有保诚寿险保单的受保人、保诚财险的个人及团体医疗住院保单的受保人/受保员工及家属,包括现有客户及新客户,若不幸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而需住院,将自动即时获享免费额外住院现金保障,每日600港元、长达45日,无需等候期。而于保障期间因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而需住院,并就医疗计划作出索偿之客户,将获豁免等候期之要求。
保诚指,除了额外保障,也推出多项特别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的措施和服务,包括简化理赔手续、灵活处理内地理赔医院限制、取消住院申请时效要求等。
保诚行政总裁容佳明指,有见新型冠状病毒越来越多感染个案,故保诚推出额外保障及相关措施,以实践守护港人健康的承诺、履行企业和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