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公布检讨ESG指引 须于财政年度完结后5个月刊发相关报告

撰文: 张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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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所(0388)发布有关检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及相关《上市规则》条文咨询总结,以及对上市发行人环境﹑社会及管治披露情况最新审阅结果。

港交所上市主管戴林瀚指出,今次修订反映港交所锐意提升香港的ESG监管架构,确保符合投资者及持份者预期,及国际最佳常规。

港交所指出,共接获153份来自各界人士回应意见,意见普遍反映市场极力支持各项有助提升ESG汇报框架咨询建议,并将会按所获的意见作出适当修订后,全盘落实咨询文件提出的建议,有关修订将于明年7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生效。

有关修订包括将刊发ESG报告期限,缩短至财政年度结束后5个月内,以及规定披露已经及可能会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重大气候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