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监推H股全流通 针对仅在港挂牌H股公司

撰文: 张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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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决定推动H股全流通,不再对公司规模及行业等设限制条件,亦不设数目限制及完成时限。当局认为新安排不会对A股市场带来直接影响。

中证监指出是次改革仅涉及仅在香港上市的H股公司,并不涉及在A﹑H股市场共同挂牌的公司。

中证监发言人指出,目前仅在香港上市的公司,其未上市股份存量不大,约为香港股市上市公司总值约7%。试点经验表明,试点公司及相关股东申请实施H股全流通,要留意境内未上市股份获得市场化估值,扩大公司在香港上市股份的流通规模,认为可吸引更多国际投资投资H股公司,有利公司长远利益发展及股东利益。

中证监又指出,以下类型股份可申请H股“全流通”,一是境外上市前境内持有的内资股﹑二是境外上市后在境内增发的内资股,三是外资股东持有的未上市流通股份。

根据现行法规制度,H股公司全流通后,向境内主体增发股份仍属内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