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报告2019】林郑呼吁地产商支持土地收回条例 发展公营房屋
撰文: 马健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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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于施政报告表示,留意到有发展商捐出土地兴建过渡性房屋,并表示欢迎有关措施,但这不会改变政府房屋供应措施。
她又呼吁地产商支持土地收回条例,以及支持土地共享先导计划,发展他们持有的土地作公营房屋或“首置”用途,为解决港人的住屋问题主动作出一点回馈。
具体而言,林郑月娥表示,政府会加快规划,然后运用《收回土地条例》和其他适用条例,收回以下三类私人土地作百分百公营房屋(包括公屋、“绿置居”、居屋)及“首置”和相关设施发展,包括收回可能具发展潜力,但未纳入新发展区或其他发展项目,大部分属私人拥有的新界棕地,估计约450公顷。
林郑月娥透露,政府目前已知会收回的私人土地约700公顷,预计其中400多公顷会在未来五年收回,远多于过去五年收回的20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