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金局罚康宏理财50万元 称公司违反指引 

撰文: 张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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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金局指出就康宏理财于2012年11月至2014年7月期间,因偏离《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下的《注册中介人操守要求指引》,向康宏理财作出包括罚款50万元。

当局指出康宏理财作为主事中介人,在评估客户拣选的强积金基金组合的风险水平,是否高于经康宏理财或其附属中介人所评定的客户可承受风险状况时,采取了与《操守指引》的不同标准,因而偏离《操守指引》的标准,未有5,154名客户界定为风险错配的个案。

此外康宏理财对所有风险错配的个案,未有按《操守指引》为有关谈话内容备有录音,或进行售后电话/书面确认,共涉6,860名客户,当中5,514名为上述未有被康宏理财界定为风险错配的客户。

其余1,706名被界定为风险错配客户。康宏理财向这些客户要求他们对是否了解所涉及的风险错配作出书面确认,并为所涉及风险错配而进行的投资提供了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