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局9月接掌保险中介规管工作 推两项过渡安排
撰文: 文颢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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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局宣布,将自今年9月23日起,正式取代现有3间保险业自律规管机构,全盘接掌香港保险中介人的规管工作,包括包括审批牌照、查察及调查,以及施行纪律制裁等,局方届时将推出两项过渡安排。
新制度要求不具追溯力
保监局发出公告指,将会推出过渡安排,所有于9月23日前获有效登记的保险中介人,将在3年内继续被视为持牌人士,而现任的行政总裁及负责人亦有过渡安排。此外,3间自律规管机构截至当日仍未解决的投诉及违规个案,局方将按照旧有规则处理,即新制度下的要求将不具追溯力。
局方又指,为配合实施新规管制度,已经制定了两套规则,计划届时生效,但须视乎立法会审议条例的进度。局方亦指,将于在未来数个月发布一系列持牌保险中介人的守则及指引,并正与业界紧密合作,准备推出保险中介人系统,以支援电子牌照申请、汇报持续专业培训(CPD)时数及更新个人资料等。
保监局主席郑慕智表示,相信新规管制度将有助提升保险中介人的专业地位及水平,令规管更公平及更具透明度,并将引入一套稳健而灵活的模式,协助局方保障保单持有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