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去年拒绝24宗上市申请 地产建筑业占三分之一
撰文: 黄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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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0388)旗下联交所刊发关于2018年度拒绝上市申请的上市决策,去年共拒绝了24宗上市申请,较2017年的3宗大幅增加,拒绝理由包括不适合上市、估值没有根据、财务表现倒退、董事/有重大权益关系人士或控股股东不适合、业务不可持续等。
虽然港交所表示,被拒的申请并无针对特定行业,审查焦点为申请人的商业理据、预期增长及集资需要,但地产建筑业占了8宗,相当于总拒绝宗数的三分之一。
港交所上市主管戴林瀚表示,联交所于2018年4月更新了有关申请人是否适合上市的指引信,订明审批上市申请时将更严格,故此在2018年被拒的上市申请人数目显著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