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算案】港府研建“有限合伙制度” 吸引私募基金来港成立

撰文: 许世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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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属本港重要的经济支柱。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于任内的第3份《财政预算案》中指出,本港于2017年的资产管理业总值超过24万亿元,获准在港销售的公募基金超过2,200只,港府于去年7月已实施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制度,亦正研究为私募基金建立有限合伙制度,目标是提供更多基金结构供业界选择。

另外,政府亦会研究引入具竞争力的税务配套安排,以吸引私募基金在本港成立及营运。

私募基金近年发展迅速

陈茂波表示,由于私募基金近年在环球市场迅速发展,为大量实体企业、科技和初创公司引入发展业务所需的资本、人才和技术,同时亦带动对管理、会计、法律等相关专业服务的需求,同时相关经济活动亦会为会展、酒店、旅游等服务业带来商机。

继续推动基金互认安排

他又指, 今年4月1起,不同类型的在岸与离岸基金,在符合特定条件下可享有利得税豁免,亦会继与内地、瑞士、法国、英国及卢森堡之后,继续推动与其他地区的基金互认安排,扩阔本港基金产品的销售网络。

陈茂波指,会继续支持私募基金在港发展。(余俊亮摄)

优化税务措施 境外企业来港设地区总部

去年在香港设立地区总部的公司总数增至超过1,500家,同比增长超过8%,同时愈来愈多内地企业,选择本港作为业务“走出去”的平台。为争取更多境外企业来港设立地区总部,陈茂波指,由2016年起已为合资格企业财资中心提供税务优惠,政府会继续优化相关的税务措施,提升竞争力,有助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扩大本港财资市场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