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国务院:扩大区内人民币跨境使用范围 推进互联互通

撰文: 邝月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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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公布《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纲要指出,要有序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逐步扩大大湾区内人民币跨境使用规模和范围,银行机构可开展跨境人民币拆借、人民币即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及相关衍生品业务、理财产品交叉代理销售业务;企业可按规定跨境发行人民币债券。

另外,纲要提到支持香港开发更多离岸人民币、大宗商品及其他风险管理工具;支持内地与香港、澳门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完善“沪港通”、“深港通”和“债券通”;建立大湾区金融监管协调沟通机制,加强跨境金融机构监管和资金流动监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