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告百度未经许可擅用影片 索赔100万人币被驳回
撰文: 林乐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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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早前起诉百度旗下伙拍短视频侵权,并索赔100万元(人民币‧下同)。陆媒《澎湃新闻》报道,今日北京法院驳回抖音的要求,指百度已即时删除涉案视频,故不构成侵权。
今年5月,一位名为“黑脸V”的用户在抖音平台上发表“5.12,我想对你说”的短视频,表达对汶川地震十周年的缅怀。作品上载后获高达约280万点赞量,其后被上传至伙拍短视频平台。
抖音开发商微播视界科技于起诉书指,该片应受到著作权法保护,而抖音与“黑脸V”已签署协议,获得其独家互联网传播权。百度未经许可擅自传播抖音的影片,并提供下载服务,对抖音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以及诉讼费5万元。
法院审理指,由于涉案短视频构成《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受到法律保护,微播亦有该视频的互联网传播权,有权提出诉讼。然而,百度作为互联网服务的提供者,符合了信息互联网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的“避风港”原则,最终法院认为,2名被告不应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