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持牌法团客户主任失当行为 显示法团存内部监管缺失
撰文: 张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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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出通函指出,过去发现多宗损害到客户利益的客户主任失当行为个案,其中较严重的个案涉及未经授权的交易及挪用客户资产。这些个案显示,持牌法团在主要运作范畴上出现严重的内部监控缺失,以及管理层对客户主任的监督不足。
证监会其后对为保障客户资产而设的监控措施进行了简要查核,以及对经纪行的内部监控措施(包括它们对客户主任的监督)进行了主题检视。
该简要查核涵盖11家中小型证券经纪行,由证监会所委聘的一家会计师行以实地查核方式进行,当中着眼于这些经纪行在保护客户资料、保障客户资产及处理交易文件方面所实施的内部监控措施。
证监会进行主题检视涉5大范畴
另外,该主题检视涵盖35个经纪集团,当中包括66家主要透过客户主任向零售投资者提供经纪服务的证券及期货经纪行。每家经纪行均须填写一份问卷。在收回问卷后,证监会向经纪行的高级管理层作出查询或与他们会面,以及对相关文件进行抽样检视。
该主题检视着眼于以下5个范畴:与职员相关的公司政策、处理客户帐户、监察交易活动、保障客户资产和处理交易文件。
此外证监会今天亦发出一份全面的自我评估查检表,以协助证券及期货经纪行进行内部监控检讨。该查检表涵盖证监会预期经纪行应采取的关键监控措施,以及从上述简要查核及主题检视中所识别出的一些良好作业手法。
持牌法团应审慎地检讨内部监控措施,以确保符合监管规定,并根据检讨结果加强政策及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