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亿赡养费官司缠扰10年 设资产信托可免离婚“分身家”?
俗语说“清官难审家庭事”,但一段婚姻的离别,却往往因金钱与子女的抚养权而闹上法庭。统计署最新数据,近年港人离婚数字有上升趋势,诉讼程序亦更复杂,女方亦未必如一般人想所一样,可以分足一半。
曾有女士获20亿赡养费
卫达仕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古明慧直言,曾有案件“打足十年”,“由2009年初打到今年年头,中间试过和解,但又因男方涉嫌隐瞒资产又要继续诉讼,直到今年年初才再次和解。”她指,女方过程中曾获判高达150万元的临时赡养费,而两次和解后合共获得约20亿元的一笔过赡养费。
古明慧表示,其实法官有时都会拖长去审,“等双方都有时间及机会和解,10宗入面都有7单做到。”团队另一合伙人高昆峰亦指出,由于法庭处理案件需时,有时还涉及海外的法庭及资产,他最近一单个案,数日前入纸,却要排期至2020年才开审。
更多男性到中国“搞离婚”?
随着中港婚姻渐趋普遍,古明慧认为,两地更需要确立清晰和有效的司法框架。目前内地并不承认香港法院所颁发的离婚判令,亦不会执行相关家事判令。两地政府意识问题所在,因此签定《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业内人士估计,最快可于明年9月生效。
不过古明慧指出,届时或会出现争夺“司法管辖权”的问题,“内地处理离婚诉讼时,有清晰的明文规定如何分配财产,较本港简易快捷得多。内地处理得快,香港就要跟(命令)。”她笑言,中港婚姻当中,男性或更希望到中国“搞离婚”,“内地有明文规定如何分配财产,而香港则有很大的空间去争拗。”
签定婚前协议成趋势
不过她亦提到,近年十分流行签定婚前协议,或建立资产信托,将“自己的”与“家族的”资产分开处理,以减少婚姻后“争身家”,“好多时都系家长要求,担心到时麻烦,有家长更因不喜欢未来新抱而提出签协议。”高昆峰就补充道,“在本港法庭来说,婚前协议只是一个好大的考虑因素,并不代表一切,有时该资产本身属家族拥有,但收入却用于家庭,这一部分已经可以争论。”
设立信托亦有机会现争拗
但设立信托是否代表“万无一失”呢?所谓信托,是财产所有人因特定目的,将财产所有权移转予受托人,由受托人依信托目的及契约约定,管理该信托财产。古明慧解释,若果离婚后才设信托避“分身家”,法官有权不批准,资产的追溯期更可达3年,“有富二代是家族信托受益人,某程度上他的太太亦可取得一部分。但试过信托的所有人,即他的父亲出手踢走儿子,不容许他继续当受益人,这情况下太太一分钱都分不到。”
因此,设立信托后,法官仍会视乎设立的时间,原因及受益人等因素考虑。高昆峰更指出,有关信托的法律是极其复杂,“连注入资产时是否合法都已经可以争论”,令信托成为“分身家”的其中一道法律障碍。
至于男方为公众人物,有妻子的同时亦有一位“人所共知”的情人。高昆峰表示,未有任何协议下,该情人与男方分手,不可获得任何财产,但若果离世,则可以“依赖对方生活”的理由入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