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同称上市公司应于年报内 另设章节向投资者披露如何管理私隐
撰文: 区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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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今日发表《2018年香港企业管治调查报告》,调查了483间主板上市公司,结果显示,68%受访上市公司表示已经制定周全计划,去管理和保护客户的个人资料,但仅11%的上市公司表示已经实施资料外泄处理程序。
致同咨询总监黄美燕指,资料外泄及网络攻击可能导致即时危机,包括高度敏感的客户资料或公司机密外泄,认为上市公司可在年报中以独立章节,向投资者专门披露资讯科技安全如何驱动业务发展,及公司如何管治资料私隐。
促政府制订举报人保护法例
调查又发现,65%上市公司设有内部举报政策,防范个人资料外泄及网络罪案,较前一年增加15个百分点。黄美燕指,香港对举报法例的保护比较落后,促请政府及时制订周全的举报人保护法例,同步国际标准。
国企如设有党委可以“买多啲”
自去年起逾百间在港上市的国企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加入党委(共产党委员会)并给予权力。致同副管理合伙人夏其才认为,设立党委是非常好的做法,因党委有纪律、监察以及权力平衡的作用,对上市国企的管理层管治亦有监管能力,与A股的监理事有意曲同工之妙,建议投资者发现上市国企如设立党委,应该“买多啲股票”,因企业风险会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