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机私有化获高院批准  明早9时正撤销上市地位

撰文: 黄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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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古﹙0019﹚及港机工程﹙0044﹚联合公布,高等法院今日﹙28日﹚批准港机私有化计划,同时确认削减计划所涉及的港机工程的股本。

通告称,预期高院根据公司条例作出批准计划及确认股本削减命令之正式文本,以及载有公司条例第 230 条规定资料之纪录(经高等法院批准)及申报表将于11月29日送达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

待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高等法院命令、有关纪录及申报表,以及余下条件达成或获豁免(如适用)后,预期计划将于明日﹙29日﹚生效。

太古预期港机工程股份于联交所之上市地位将于明日上午9时正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