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媒澄清】内地银行“一二五”民企贷款目标非硬性指标
撰文: 林乐谦
出版:更新:
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早前表示,考虑对民营企业贷款实施“一二五”目标。今日大陆媒体《中国证券报》引述监管人士指,“一二五”并非是对每家银行的硬性考核指标,监管部门也不会对单家银行提出具体指标。
针对民企的“一二五”目标,即是新增的公司类贷款中,大型银行对民企贷款不低于1/3,中小型银行不低于2/3,争取3年以后,银行业对民企的贷款占新增公司类贷款的比例不低于50%。该言论引起市场担忧内银行业风险上升,以及不良贷款率的增加。
推动银行资产结构优化
报道引述监管人士称,“一二五”为方向性指标,重点在于对授信政策全面重检,对可能不利于服务民营企业的规定、条款进行修订或废止,一视同仁地对待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监管部门仍鼓励银行进行差异化发展,推动银行资产结构优化。
监管人士续指,“一二五”目标仍要求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公司治理完善、负债水准合理、履约记录良好的民企提供与国企同样的信贷支援。在尽职免责方面,商业银行内部必须制定出具体的、可操作标准。不是无条件、无底线的免责。
而该目标不意味著银行需牺牲信贷投放程式和与风险防控标准。银行贷款发放仍需做好尽职调查和贷后管理,盲目扩张、公司治理能力低下、恶意逃废债的企业以及僵尸类企业,不在银行支持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