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事隔5年重启货币互换 规模达2000亿元人民币
撰文: 黄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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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与日本银行签署了中日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协定规模2,000亿元人民币。
经国务院批准,2018年10月26日,人行与日本银行签署了中日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旨在维护两国金融稳定,支持双边经济和金融活动发展。协定规模为2,000亿元人民币或3.4万亿日圆,协议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翻查资料,中日双边货币互换协议始于2002年3月,惟后来中日关系恶化,2013年9月协议到期后一直没有复效。失效前两国货币互换的融通上限约3,300亿日圆,换言之,5年后有关规模已劲增近10倍。
央行:授权中银东京分行担任日本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另外,人行与日本银行亦签署了在日本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根据备忘录相关内容,人行决定授权中国银行东京分行担任日本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建立日本人民币清算安排,将有利于中日两国企业和金融机构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交易,进一步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便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