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于浙江安徽等8省开展公租房营运试点

撰文: 邝月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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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媒《新华社》报道,住建部和财政部确定在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等8个省份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营运管理服务试点工作。

根据《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的试点方案》,购买内容主要有入住和退出管理事项,包括组织选房,租赁合同签订、续签、变更,办理入住手续,采集新入住住户基本信息,建立住户档案,办理退房手续。不得包括对保障资格的准入和取消。租金收缴和房屋使用管理事项,维修养护事项及综合管理事项。

试点地区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和公租房营运管理现状,将适合的公租房营运管理服务纳入政府的指导性目录,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当局希望在试点地区建立健全公租房营运管理机制,完善公租房营运管理制度与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