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撑A股】传内地拟修法 允许上市公司为“护盘”回购股份
撰文: 黄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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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早已得到监管政策允许,但现行《公司法》只规定了4种公司回购股份情形,未有明言能否为“托价”而采取回购股份行动。据陆媒《21世纪经济报道》,内地拟修法允许上市公司为“护盘”回购股份。
目前,A股上市公司只可在减少股本、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股权激励、收购异议股东股份的情况下,回购股份。但报道引述多位接近立法人士表示,于于10月22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将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公司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此次修法将修改《公司法》第142条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规定,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上市公司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