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顺风车】人民日报:互联网企业需承担社会责任

撰文: 邝月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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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一女子上周五(24日)乘坐滴滴顺风车途中被害,引起内地市民关注网约车的安全问题。《人民日报》其后发表评论文章指,滴滴顺风车事件显示,各种新业态新经济掘起,单靠政府很难建立密不透风的风险控制体系,互联网企业需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文章称,网络平台打破了行业边界、形成了资源整合,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突破行为的边界、法律的底线;互联网催生了技术创新、推动了经济增长,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把资本思维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只有各社会主体共同达成维护公共利益的共识,担负起肩头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才能把风险拒之门外。

滴滴将开拓平台用户紧急情况报警通道滴滴并宣布,由8月27日零时起,在全国范围内下线顺风车业务,重新评估业务模式。滴滴于9月1日前完成合规化运营工作方案,报送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展开安全隐患自查工作,以及开拓平台用户紧急情况报警通道。

多部门开展严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

另外,发改委、交通部及公安部联合公布,在交通出行领域展开严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包括建立失信治理工作机制,以及督促失信治理对象限期整改。公告指,展开失信专项治理是加强交通出行领域信用建设的有效手段,增强文明出行的意识。

在工作第一阶段,治理的对象范围为具有严重失信行为的道路、水路客运企业、城市出租企业(含巡游和网约出租)和铁路、民航旅客。第二阶段,工作将针对具有严重失信行为的道路客运驾驶人及出租汽车驾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