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海外公众持股量不足 今起停牌
撰文: 张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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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海外(0316)今早开市前宣布停牌,该公司指出由于公众持股量低于15%,因此要停牌。
该公司早前由获中远海控(1919)及上港集团联手提出全购,而该全购要约已于7月27日下午4时截止,并无获得修订或延长。
截至7月27日下午4时,联席要约人已收到6.159亿股东方海外要约股份,占东方海外已发行股份的98.43%,其中中远持有5.53亿股,而上港集团则持有6195.3万股,分别占东方海外股份88.53%及9.9%。
中远需8月17日或之前减持逾13%股份
东方海外指出计及由上港集团持有的9.9%股份后,目前该公司公众持股量只有11.47%,未能符合《上市规则》第8.08(1)(a)条规定的25%最低公众持股量。而根据《上市规则》第8.08条(1)(b)条附注1,当公众拎持股量低于15%上市公司便要停牌。因此东方海外需要停牌,以待恢复公众持股量。
东方海外又指出,中远等联席要约人已向香港交易所(0388)承诺,会采取适当步骤确保东方海外有足够公众持股量。中远会向长和(0001)等买家转让合共8,464万股或13.53%东方海外股份。完成后东方海外持股量将会回复到至少25%,预料有关股份交易将于8月17日或之前完成,届时公司会适时再就恢复公众持股量另行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