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规管非银行支付机构大额交易
撰文: 张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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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对透过非银行支付机构进行大额交易,作出规管。据人行消息指出,已印发对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大额交易报告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只要客户单笔或累计交易现金收支金额达到5万元人民币或以上,或外币交易等值到1万美元以上,支付机构便要作出报告。
若是机构等非个人客户,支付账户当日单笔或累计交易金额达到200万元人民币,或外币等值等值20万美元划转,便要作出报告。
若是个人客户支付账户或其他账户单笔或累计交易额达50万元人民币﹑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境内转划,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银行账户发生当日或累计交易额达20万元人民币﹑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跨境款项转划,亦需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