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券商做网上业务先要KYC
撰文: 张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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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网上金融服务,已是大势所趋。为迎合市场及客户需要,本港证券商一直希望增加以社交软件程式落盘等服务,惟有静待监管机构批准。证监会终于开绿灯,指出证券商若有意在网上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需要采取一切合理步骤,以确立每位客户真实及全部身份。若未能提供足够保障措施,便与没有为身份识别而现身的客户建立业务关系,便会增加被假冒身份的风险。
证监会将接纳证券商采取下列程序,以核实有关用户身份,包括由客户透过电子签署方式,签定客户协议,连同客户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将数额不少于1万元场的首笔存款,以客户名义透过本地银行开立的户口转账至券商户口。
客户开户纪录需可随时取览作合规检查
日后就客户交易户口作出的所有存款及提款,只可以透过指定银行户口进行,每名客户开户过程需备存适当纪录,有关纪录可供随时取览,以便进行合规检查及审计用途。
证监会实施上述措施既可以减轻券商负担,亦可以降低在网上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涉及的风险。此外证监会亦提升券商与海外客户建立业务关系,需注意当地监管机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