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君争产】罗老太一方︰罗嘉瑞增持鹰君 威胁信托大股东身分
撰文: 陈嘉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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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君集团(0041)争产一事已酝酿多时,今日终于正式开审。其创办人罗鹰石遗孀罗杜莉君(罗老太)早前入禀,要求撤销汇丰信托作为家族信托的受托人,今日于高等法院开审。
罗老太于10点30分左右到达法庭,支持罗老太一方的二子罗旭瑞、二女罗鸿旋、六子罗启瑞均有陪同出席;而支持汇丰信托的鹰君现任主席、三子罗嘉瑞则未有露面。
原告:汇丰作为受托人有“利益冲突”
代表原告人罗老太的资深大律师余若海于开案陈词表示,汇丰并无跟随罗老太意愿增持鹰君股票,有关事件在2年内发生4次。余指事件源于罗嘉瑞指派第三代进入董事局一事,而罗老太认为鹰君须控制在孩子们的手中,而非单一孩子,但罗嘉瑞不断增持股票,威胁该信托的单一控股股东地位,违背罗老太意愿。
余指出汇丰既作为罗嘉瑞代表增持股票,同时作为信托管理人,是有利益冲突(conflict of interest)。他形容这是一个“数字游戏”,因罗嘉瑞增持鹰君股份,市场上流通的股份将减少,威胁信托作为单一大股东的身分。
汇丰:信托一直以全权委托形式运作
汇丰信托今早则发声明表示,罗氏家族信托于1984年成立以来,一直以全权委托形式运作,而没有涉及重大改动,汇丰信托在期内任何时间,都以专业和合适的态度,按照信托契约订立的条款,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汇丰强调,面对有关指控将会全力抗辩。
余反驳称,汇丰是逃避其管理人责任、无保障信托作为集团单一最大股东的地位。他续指,在罗鹰石在世时,夫妇两人共同成立该信托,并定下了若其中一方去世,另一方将全权拥有信托(treated as a sole beneficiary)。余指出,罗氏夫妇成立信托,是为了保持其家族对鹰君控制权,故强调信托应按罗老太指示行事,而非信托利益、担心资金分散为由拒绝其指示。
案件明日继续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