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旗涉任瑞金矿业保荐人缺失 遭证监罚款5700万
撰文: 黄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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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表示,与花旗环球金融亚洲﹙花旗﹚就其履行作为瑞金矿业﹙0246﹚上市申请保荐人的职责所提出的关注事项达成解决方案后,对花旗作出谴责及罚款5,700万元。
证监会新闻稿指,调查发现花旗没有对瑞金的客户进行充分及合理尽职审查,以及在进行瑞金上市申请的保荐人工作时妥善监督其职员。
根据瑞金招股章程披露,瑞金的销售额在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止年度与截至2008年10月31日止的10个月期间(分别为往绩纪录期间的最后一个完整年度及最后10个月)内增加了超过20倍。
证监会发现,花旗在进行尽职审查的查询时获提供的资料显示,除了其中一名客户外,瑞金在这两段期间的客户截然不同。虽然花旗曾对瑞金进行一些与其客户有关的尽职审查工作,证监会认为有关尽职审查不足够及未达标,如花旗没有要求客户直接确认它们与瑞金的交易金额。
证监会认为,花旗对客户尽职审查采取的做法就相关监管规定来说并不合理,而证监会的意见亦得到一名独立市场专家的支持。证监会的调查发现,保荐人主要人员没有以《保荐人指引》要求他们采取的方式来监督交易小组。调查亦发现,就瑞金客户而进行的尽职审查工作是由初级及欠缺经验的花旗职员在受到甚少监督的情况下处理。
花旗︰谴责声明不涉及牌照暂停
花旗集团回应指,已与证监会为其于2009年作为瑞金矿业上市申请的保荐人所衍生之历史遗留问题达成解决方案。 今天证监会的谴责声明并不涉及任何牌照的暂停,并且不会对花旗集团的商业活动或其任何于香港或其他地方的个人限制。 花旗集团就事件和证监会的调查充分合作,并已采取适当行动确保完全符合其法律和监管责任。